规划不科学,建设不合理,一下大雨就可“看海”,已成了城市和市民的心头之痛。
对于每个防汛责任领导人,公开亮相,以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既是一个激励,又是一记鞭策。
再过几天,厦门就将进入汛期,降雨频率和降雨量将逐渐增大。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刊登2015年各区及重要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以便让全市人民监督。(4月8日《厦门日报》)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想起了“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这两个词。对于每个防汛责任领导人,公开亮相,以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既是一个激励,又是一记鞭策。
随着季节性汛期如约而至,降雨频率和降雨量都将猛增。就我市防御内涝的防护设施和措施来看,地面上总体可以得到保障,但是有的地下排水设施滞后。也就是说,有些部门在地面上的建设不遗余力,可地下的排涝建设却不断欠账,和经济发展形成了倒挂。一下大雨就可“看海”,已成了城市和市民的心头之痛。
倾盆大雨虽然无情,但是危难之际见真情。每到暴雨来临,都会有如下情景:交警、边防民警、排水工、环卫工,冒雨坚守岗位,打开雨水井盖,数小时坚守,生怕行人靠近发生不测;更有市民在大雨中相互帮助奉献爱心,上演了一曲曲动人的雨中情……但是,从另一角度看,这样的爱心场景不出现,才是城市成熟的应有境界。责任是个定量,一方付出多了,另一方就是付出少了,城市内涝本不该要市民付出各种各样的代价。从容度过汛期,才是市民应有的雨季待遇。
从古至今,每个城市都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排水系统,河渠沟坎,自成体系,相互依存。但是,曾几何时,房前的小溪不见了,屋后的小河不见了,城镇周边的河流断流了,干涸了,变成了开发商的楼盘和形形色色的工业区,遇到大雨,原先能够承载雨水的江河湖泊小了或者没有了。城市排水不及,内涝自然就发生了,规划不科学,建设不合理,才是城市内涝的关键原因。
整治城市内涝,需要法律法规的硬约束。让法规制度管理城市内涝才是最可靠的办法。用制度倒逼下水道建设的“良心工程”;让城市的光鲜不仅在地面上,更应该在地下,让老百姓能够方便地感受到地下排水系统的“毛细血管”。应该通过制度,让所有的相关者深思熟虑,丝毫不敢怠慢下水道的“良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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