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的光明经验:建筑面积超2万平米 雨水须综合利用

2016-03-25 20:55:53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在深圳,已经有很好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光明新区。活动中,主办方邀请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虞海霞向委员和观众介绍了建设海绵城市的光明经验。虞海霞透露,光明新区拟规定,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项目,必须配建雨水综合利用设施。

  据介绍,今年1月11日,来自全国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园林绿化等部门工作人员,有关规划、设计等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一行400余人,来到光明新区实地参观新区低冲击开发示范项目,交流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现场,工作人员演示模仿了下雨场景路面“吸水”情况。只见不到十几秒,积水就被“吸”入地面的缝隙。原来,该路面所采用的沥青材料比较特殊,颗粒间空隙较大,透水性能比一般材料更强,且由于道路两侧建有下凹式绿化带,下大雨时雨水汇集进入下凹式绿地进行过滤、滞蓄、渗透,直接用于补充地下水,既减少了道路内涝和城市排水管网压力,又能浇灌绿化带。

  虞海霞介绍说,2008年,光明新区成为首批“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之一、2011年被评为全国首个“国家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2013年,光明新区获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授牌,2014年7月,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称号。

  在总结光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时,虞海霞说,光明新区规划先行,制定了《光明新区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相关的实施办法,从而让整个新区的建筑项目从投资到管理各方面都落实海绵城市的要求。另一方面,光明新区还注重示范带动。在一些政府投资市政项目,包括道路、公园、市政公共配套项目都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如群众体育中心运用了屋顶绿化、透水铺装等一系列技术,最终实现了雨水年综合径流控制在60%以上,也就是60%的雨水得到了利用。

  “由点到面,未来光明新区还会继续在这个方面努力。比如说,我们制定的目标是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项目,必须配建雨水综合利用设施,这是一个强制要求。另一方面,相关的建筑还必须有径流系数控制的要求,包括居住、办公建筑,都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虞海霞说。 
         龙康雨水收集,雨水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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