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培训会上获悉,我市未来新建建筑和小区时,不超过30米的平屋顶宜采取屋顶绿化,改造建筑和小区可根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由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园林和林业局联合发布的《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首次明确了上述原则。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提倡在屋顶进行绿化,首要目的还是为了蓄水,在实现这一目的的同时,实现改善建筑与小区景观的目标。
该《导则》要求,在屋顶绿化,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速生乔木和灌木植物。屋顶绿化内的乔木应根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在绿化的同时,屋面还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上,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灌溉宜使用滴管、喷灌和渗灌设施。
上述四部门表示,在建筑与小区内采用海绵性工程措施,必须顾及公共安全,如有假借海绵性工程,在屋顶进行违章建设,将交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对这一措施表示了高度认可。他说,海绵城市核心思想是“一片天对一片地”,将城市分成若干小区和单元,进行水的就地渗排消化。提倡在屋顶绿化,同时就地收集雨水,就可以将同一片“天”和“地”对应起来,实现了立体多层次多功能分流分滞。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通过对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和城市水系的详细规划与设计,结合我市江河湖泊水系纵横的自然禀赋和特色,《导则》充分体现了“渗、滞、蓄、净、用、排”理念。
龙康雨水收集系统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