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提高雨水资源综合利用

2014-11-22 22:59:15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今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我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指导各地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据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为基本原则。是通过运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建设,强化对城市径流雨水的排放控制与管理,从而实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削减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等多重目标,为城市构建可持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省住建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在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各地要以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作为载体,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要统筹配合,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是落实海绵城市的责任主体。每个市、县都要选择1-2个项目作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我省缺水地区要优先利用透水砖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措施,补充地下水,削减地面径流;其它地区要优先利用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等措施,调蓄、净化雨水,削减径流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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