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宁波市全面启动海绵型城市创建

2015-10-25 22:56:01 更新  |  来源:  |   次阅读

     海绵城市,形象地说,就是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释水的城市。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市住建委前天发布消息:我市将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让雨水为我所用,又能少受雨水之困。

  逢雨必涝为我国许多城市的痼疾。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传统的城市建设,处处是硬化路面,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设施快速排水,容易造成积水;而另一方面,由于缺少足够的海绵体吸收、蓄存,宝贵的雨水无法留住,白白流掉。“海绵城市建设,就是要通过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补充地下水、削减地面径流,使雨水得以下渗、滞蓄、净化和回用,缓解城市内涝压力,提高雨水回用率。

  宁波是以“水”为核心的水网城市,水既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市住建委表示,宁波建设海绵城市,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城市品质提升的需要。

  事实上,在全国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之前,我市在城市建设中已多处、多点,采用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措施,进行了海绵城市工程实践。其中,江北慈城新区2004年起已采用了澳大利亚水敏感城市设计理念,对雨水径流污染进行净化、回收、利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东部新城生态走廊综合了地形、水文和植被等特点,构建了一条长约3.3公里的“水体过滤器”,形成了可持续的生态基质。宁波作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市,正在全力推进“五水共治”专项行动,这些都为海绵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海绵城市建设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市住建委结合宁波城市实际,按近、中、远期制定了工作目标。近期(2015-2018年):结合“品质城市提升、美丽宁波建设”,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中期(2018-2020年):初步建立海绵城市配套标准、管理制度和监测预警体系,至2020年,全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能将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目标。远期(2020-2030年):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至2030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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